
回去上班的朋友们还好吗?
如果你们抽点儿时间看了我的“给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”泼三盆冷水”一文,不知你们醒悟了没有。在此,我还是要耐心给你们具体分析一下,你们将来的结局如何,信不信也在你们。
(一) 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到时(奥运开完后,也许1年,也许2年),再依法处理你,你只会依法得到1倍的补偿金。
(二) 如果你同意签劳务派遣,那就让你多苟延残喘几年,直到被榨干最后的一点儿油水,没有丝毫利用价值时,再让劳务公司去干掉你。
难道还会有别的什么出路吗?起码,目前还看不出来;也许将来一切都会美好的,但那只是现在的梦想。醒醒吧,不要变成卖火柴的小女孩,消失在寒冷而温馨的梦境中。只有在坚定地讨回我们的血债(中行拖欠我们的一切待遇)这一前提下,再签劳动合同,才是唯一正确的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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